身着节日盛装的苗族少女


跑旱船


打糍粑


踩高跷


斗 牛


唱花灯


金钱杆表演


推石磨


土法织布


跳傩堂戏

铜仁市民族文化简介

中共铜仁市委 铜仁市人民政府

  铜仁市为多民族聚居地。境内有汉、侗、土家、苗、瑶、回、仡佬、布衣、满、壮、蒙古、水、傣、白、维吾尔、黎、藏、京、畲、朝鲜、哈尼、高山族等25个民族。1996年,24个少数民族总人口为172853人(其中:侗族82448人,土家族52038人,苗族34265人,瑶族1453人,回族1163人,其他少数民族1486人),占全市总人口303468人的56.96%。
  一、侗族
  侗族,自称为“干”(gaeml),或“余”(jeml),也有些地方被称为“金佬”(jeml laox),“金铰”(jeml jaox)、“金坦”(jeml tanx)。汉族称之为“侗家”。
《明史纪事本末补编》载:峒人“散居戕可、沅溪之界,在辰、沅者尤多”。近代境内侗族来源,主要是从湖南新晃、芷江和贵州天柱、三穗、玉屏,岑巩等地迁徙定居,迄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
  侗族分布遍及城乡。1996年侗族总人口数为82448人,占全市总人口数303468人的 27.17%;占全市少数民族总数172853人的47.70%。1988年,聚居在100人以上的侗族村寨 共有110个。1996年,7个民族乡中,桐木坪侗族乡:侗族3324人,占全乡总人数8753人的37.98%;鱼塘侗族苗族乡:侗族14319人,占全乡总人口19773人的72.42%;大坪侗族土家族 乡:侗族11424人,占全乡总人口21053人的54.26%;和平土家族侗族乡:侗族2254人,占全 乡总人口9507人的23.71%;滑石侗族苗族乡:侗族4009人,总全乡总人口18625人的 21.52%;瓦屋侗族乡:侗族5882人,占全乡总人口10354人的56.81%;六龙山侗族土家族乡: 侗族1771人,占全乡总人口4144人的42.74%。
  侗族主食大米,兼食玉米、小麦、红薯、小米、高梁等杂粮和四季瓜果蔬菜。灾年或歉收年份,挖取葛根和蕨根,加工成“葛粑”和“蕨粑”,借以渡过灾荒。侗族好吃牛肉、猪肉、鱼虾及酸、辣味等食物;喜将青菜、肉、鱼腌在瓦坛或木桶里,其味酸辣,醇芳可口,是款待宾客上品。男子嗜酒,喜吸草叶烟。酒多以糯米酿制,度数不高,但酒性持久;有的不经过蒸馏,连酒带糟一起饮用,名叫“甜酒”。特别是年节,油茶和甜酒都是待客不可少的食品。高山区侗家男子,冬天喜好上山打猎和“安山”(以铁制器具,捕套野猪,山羊、山兔等野物),以备食用或“赶场”出售。
  居住在溪河边的男子,喜好捕鱼捞虾,补充肉食。妇女、小孩喜好采集磨菇和摸捞螺蚌。同时,喜好吃水豆腐、菜豆腐、渣豆腐,并以豆腐制作白净、细嫩、味美、汤鲜而著称。男女青少年多喜饮用泉水,长者常在家中“火塘”边用土罐煨煮山茶水,其味苦涩回凉。
  侗族喜以族聚居,有一姓一寨或多姓聚居等类型。村寨多建于依山傍水的地方,其周边和住户环境,风景幽雅,多种植果树、竹木,饮用泉水方便。旧时住房建造,多为过道式木结构的“开口屋”(又称“吞口屋”)平房¨常见为三间并列,五间并列的则较少。居中的一间为“中堂”(俗称“堂屋”),面壁内缩一柱形成“吞口”,一般用来作休息、待客和办理喜庆婚丧的地方。堂屋内不铺设地楼板,其正壁设供奉神位和祖先的神龛;后间屋内置火铺,火塘中架放铁三角架,是四季烩膳和冬天取暖的地方。堂屋两侧为卧室(一般铺有地楼板防潮湿),房室两头搭有偏厦,一头做厨房,一头为牲畜圈。同时,多建有半楼房和吊脚楼。半楼房择地形而建,后半部是平房,前半部是楼房,即“吊脚楼”,古称“干栏”,结构简单,形式美观,这样的建筑住房适应于山区陡坡陡坎的地势。瓦屋乡、瓮慢乡一带,建造吊脚楼于房前一侧或两侧,楼柱雕有鼓锣圈,设四合门,装“寿”字格窗子。楼上住人,前半部为廊,宽敞明亮,光线充足,为一家休息或手工劳作之所;后半部为内室,其中设有“火塘”,是炊饮、取暖的地方。神龛置“祖宗”牌位,两侧为安寝卧房。“干栏”楼房之下,安置石磨或石碓,堆放柴草农具和杂物或饲养牲畜,房前多有小晒坝。现在侗乡村落中,砖木结构、水泥砖房或新式楼房,日渐增多。
  侗族衣服布料,多用自种的棉花、青麻自纺自织自染的侗布、麻布,绸缎多作盛装;喜着青、紫、蓝、白、浅蓝等色衣服和金银、羽珠配饰。其装束,据史书记载,宋时,“男未娶者,以金鸡一羽插譬”,“女以海螺数珠为饰”;明代,侗人“男人科头跣足,或趿木履”,“妇女之衣,大襟短裙,裙作细褶裙,后加一幅,刺绣杂纹如缓,胸前又加绣布一方,用银线贯次为饰,头髻梳于后”,“好戴金银耳环,多至三五对,以线结于耳根。织花细如锦,斜缝一尖于上为盖头,脚趿无跟草鞋”。
  清代文献也有类似描述:侗人,“椎髻,首插雉尾,卉衣”;“罗汉首插雉羽、椎譬,裹以木梳,着半边花袖衫,有绔无裙,衫最短,裤最长。女子挽偏髻,插长 ,花衫、耳环。手镯与男子同。有裙无绔,裙最短,露其膝,胸前裹肚,以银缀缀之,男女各徒跣”。至近百年,始有改变,不同地区又各有殊异。
  清代境内内黑岩、大坪、牛场坡—带,侗族男子穿长衫套背心褂子,下穿宽口长裤,头留长辫,脚穿双梁布鞋。妇女穿栏干衣,胸前挂绣球,束腰带,头包帕,脚穿绣花鞋。民国年间,服饰有所改变。中青年男子穿对襟衣,白布腰长裤,老人穿长衫,束青色布腰带;脚穿草鞋,冬天膝下缠绑腿。妇女穿无领衣、长裤,腰束小围兜(绣有花卉、图案),包头帕,脚穿绣花鞋。妇女发式,分梳两边,头包纯白帕,有的包青丝帕。喜佩带银饰,如项圈、项链、手镯、指、耳环、银花、银冠、脚圈。富有人家,有的还佩戴金饰。解放后,境内侗族服饰,逐渐与汉族无大差异。
  侗族家庭,大都是一夫一妻父系家庭。儿子成婚,生育儿女以后,便与父母兄弟分居,另建立小家庭。惟有独子与最小的儿子,父母与之共同生活在一起,也有祖父母、父母、儿子“三代同堂”,乃至“四代同堂”的中等家庭和大家庭。独身或同代的小家庭,为数极少。只要分居立业,父亲即为一家之长,掌管全家经济及处理日常事务,父死子幼,则由母亲持家。
  家庭财产,旧时通常由男子继承,女子享有母亲的陪嫁田地以及自积的财物。有女无儿或儿女全无者,其产业可招婿或立嗣继承,房族无权过问。绝产则按“有房归房,无房归戚,无戚归众”的旧习处理。分家时,一般要请舅父及家族到场。除作为陪嫁的财产外,所有财物、耕畜、房屋,概由儿子均分,也有先给父母、长兄留下“养老田”、“长兄田”以后,再行分配。
舞龙灯

  父母对于女有抚养之责,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无“养老田”,由儿子集资或轮流奉养,丧葬费用由儿子分担。若双亲早亡,长兄对弟妹有抚养责任,直到其成家为止。家庭分工,基本上是“男耕女织',男的承担农事及重体力劳动;女的纺纱织布,经营园地,从事家务,在农忙季节,才参加插秧、收割。
  侗族婚姻,据文献记载,在历史上较为自由,即“男女婚姻,或自相悦慕,或答歌意合而成”。民国年间,父母包办者居多。通过“行歌坐夜”、“玩山走寨”,情投意合,经双方父母同意者也不少;纯属自由恋爱,不经父母许可,双双约逃者,为数极少。正常通婚,须通过“说合”、“订婚”、“迎娶”等三个过程。“说合”即男方请人(没有专门媒人)到女方家求婚;“订婚”即由男方家携带财礼到女方家行聘,聘礼及回礼的厚薄,视其家庭经济状况而定;“迎娶”即择选吉日迎亲,时兴送礼祝贺,吹唢呐,乘坐花轿,陪送嫁妆,行拜堂礼,设宴请客。婚后三天“回门”,男女双方回到娘家,拜敬老人,随后“落坐”夫家。现在,婚礼随着社会的发展,各地都有新变化,多为自由婚姻。侗族历史上曾盛行过“姑表亲”,已取缔。此外,寡妇可以再嫁,鳏夫可以续弦,无论是男方或女方,都有离异的自由,但一般都要经乡老或亲族长老规劝无效后,才履行手续。
  生育方面,过去存在着早婚、早育、多育、重男轻女的现象。协—年代以后,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晚婚晚育逐渐形成风气。
  春节 是侗族一年最大的传统节日,一般都叫“过年”。侗族村寨在农历腊月23日,先过“小年”。这天,家家户户打扫房屋内外,祭祀“灶神”,称“辞灶”。小年过后,宰杀年猪,烘薰腊肉,春糯米粑,制作甜酒,烤蒸烧酒(白酒),张贴春联等,准备过“大年”。腊月30日(月小为29日),晚上过大年。除夕之夜,摆设供品,明灯燃烛,焚香化纸,祭祖敬神;全家团圆,饮酒聚餐,通宵守岁,鸣放鞭炮,辞旧迎新。春节期间,宴请亲友,走亲拜年,玩龙舞狮,踩高跷、跳茶灯,到处喜气洋溢。欢度时间长达半个月甚至戏、花灯、文琴、阳戏、汉戏或请外地戏班来村寨演出传统戏。滑石侗族苗族土家族乡的业余傩堂戏剧团,近20年来,春节和农闲期间,走村过寨巡回演出,有时还去临近的湖南农村演出,颇受群众欢迎。
  社日 每年立春后的50天,侗族人民过“社日”,仍保持蒸煮社饭(以糯米为主,拌入野葱、蒿菜、腊肉以及油盐等佐料),上坟祭祀的习俗,但多限于3年内去逝的家人或族亲。
  三月三 是侗族的传统节日,俗称“赶坳”或“社场”。过去,黑岩、牛场坡、老羊坪、卜口等地的侗族人民每年农历三月初三,男女老幼穿上民族节日盛装,汇集在阳光明媚、风景秀丽的山坳上唱歌或摆故事,自在游乐。尤其是青年男女用对唱山歌的形式,倾吐衷情,录求伴侣,直至日暮而归。50年代初,“赶坳”由于多被土匪、赌棍、流氓利用把持,“赶坳”场地变成了赌场,后被人民政府下令禁止。近年来,部分侗族青年到附近的玉屏侗族自治县等,参加此项活动。
  六月六 侗族居住地域不同,农历“六月六”。这一节日的过法,也不尽相同。有的地方叫“尝新节”,这一天,将新米、瓜菜和鱼肉等品供奉祖先,然后全家共餐。有的地方,这一天不论富户或一般人家,都曝晒衣服被褥,俗称“晒龙袍”。族长翻晒谱牒,以防霉烂、虫蛆。
  侗族丧葬,盛行用棺土葬。死者气绝之前,由亲人扶着直至落气(停止呼吸),并焚烧“落气”香纸,及时向死者娘家或亲戚报丧。亲属给死者洗澡、理发(男者剃发、女者梳发挽譬)、更衣后,置设于堂屋或“火塘”的门板上,然后装殓人棺。其间,请道士做“道场”,子孙晚辈穿戴白色孝衣、孝鞋、孝帽,持“引路幡”或香纸跟着道士“绕老棺”,送别亡灵。讲究“风水龙脉”,由“阴阳先生”看风水勘定坟地、择选吉日时辰出殡下葬。葬后第3天,亲友去墓地祭奠垒坟(即“圆坟”),连续三年在清明节前的“社日”,全家及亲友备上“社饭”和酒肉到墓地祭祀或立碑。现在,葬仪逐渐简化。 漾头一带,长者的丧葬较为隆重,在治丧期间,还要唱傩堂戏(现在看电影)。
  历史上,侗族崇拜祖先,信奉多神。漾头、瓦屋、坝黄、大坪一带的侗族村寨,旧时多立有“祠堂”,供有列祖列宗的神灵牌位。逢祭祀之时,杀猪宰羊,全族老少聚集祠堂祭拜祖先,求保家族兴旺,人畜平安。祭毕,大家欢宴,以示家族团结。同时,他们认为水有水神、山有山神、树有树神、地有地神、五谷有五谷神等等,人为多神主宰。在村寨水井边、古树旁、山道上、桥梁头等处,用石头或砖瓦搭起小“神屋”。逢年过节或家中遇事,在“神屋”前烧香化纸,祈求神灵保佑逢凶化吉。
  此外,侗族生活中还有多种禁忌。如:新年初一和吉庆日子,不能说不吉利的话(早晨要求更严);在家中,妇女不能从长辈面前走过,而要从其背后行走,以示尊重。到侗家作客,忌脚踏“火塘”中的铁三脚架;用餐之后,不能将碗反扣饭桌上,要正摆。现在,这些禁忌逐步消失。
  二、土家族
  市境内土家族,是境内最古老的民族之一。1996年,土家族人口总数为52038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7.重5%,占全市少数民族总人口的30.11%。
  土家族自称“毕兹卡”(意即本地人),土家族的先民与古代巴人有密切的源流关系。是自元代推行“土司制度”,外来土司向西南地区开拓,其中杨姓(杨再思之后)和田姓(田宗显、田弼之后)居多。此外,部分从湘西风凰、吉首及贵州沿河、印江、思南、省溪司(今万山)、提溪司(今江口)等地迁徙而来。
  土家族遍布境内城乡。据1988年调查统计,土家聚居100人以上的村寨有80个149个姓氏。1996年,全市7个少数民族乡,土家族人口以大坪(土家族2991人)、和平(土家族5726人)、滑石(土家族21934人)、六龙山(土家族1250人)等民族乡较为集中。
  土家族主食大米,杂粮有玉米、薯类等。德胜屯、小江口、矮龙一带,米薯并重,过去故有“半年大米,半年红苕”之说。瓮慢、石竹、羊寨等山区,主食以玉米为多,曾流传“穷沟高坡六龙山,三棒苞谷当一餐”的民谣。逢年过节等喜庆日子,讲究吃糯食,如糍粑、甜酒、炒米。肉食除猪羊、鸡鸭外,喜欢鱼虾、蚌螺等水产品。滑石、白水一带,土家人以“围转”(竹制笼子)内放诱铒,放放田中捕捉黄蟮、泥鳅,丰富肉食品。喜种白菜、萝卜、青菜、蚕豆、黄豆、南瓜,善于贮藏干菜。酸菜“豆渣”(俗称渣豆腐,即将黄豆拌水磨浆,然后掺酸菜叶煮成,)是土家人待客的佳肴,故有“渣豆腐下酒,一饱二醉”之赞誉

资料来源:铜仁市政府信息中心

 
制作单位:新华社贵州分社    铜仁市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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