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鸡舞属芦笙乐舞,芦笙与舞蹈互为载体,血肉相连。大量的民族学、民俗学、历史学的资料证明,作为苗族舞蹈不可或缺的工具:“芦笙”的苗语在苗族三大方言中音相同,是同源词,为苗族古文化的传承。当地苗族巫师所列的苗族世系表中,远古时期的苗族先民,居住在黄河流域以南,长江流域以北及长江流域广大地区,以后不断向西南迁移。迄今考古发现芦笙遗址的最北端是长江中游河南信阳战国楚墓中吹葫芦笙的芦笙舞绘画;次北点是出土5件楚笙的湖北随县曾乙侯墓;中点是湖南长沙出土的匏笙的战国墓地;次南点是出土铜摇钱树上铸有吹芦笙人物形象的贵州赫章汉墓;南端于云南中西部出土铜鼓上数头戴羽冠、手持羽毛吹葫芦笙舞蹈的图案。同时也印证了“三苗”部落群体中,有部分是以鸟为图腾的“羽民”部族。“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
在汉文献记载中,《世本》:“女娲做笙簧” 《山海经》把伏羲女娲列为苗民:在“南方……有神焉,人首蛇身”。女娲,也称“匏娲”或“瓠娲”。《白虎通》说:“瓠日笙”,而古代“匏”就是葫芦。苗族各地都有一个基本相似的神话传说:芦笙是“母亲”的创造,这个“母亲”出自一个葫芦瓜里,即是葫芦兄妹的传说,始祖是伏羲女娲,即是葫芦兄妹。朱辅《溪蛮从笑》言:“蛮吹葫芦笙,亦匏余意,但例管六,与《说文》十三簧不同耳。”
这支苗族对自己的历史都有一个共同的说法:从黄河来、从江西来。过去他们的祖先住在东方,住在大平原上,后来被赶到了湖边——一个叫“展坳对社”(zeex eb deil seet ,苗语,意为平展的沙滩边)的地方,后又沿江而上。到贵州时,住在水边,住在田坎上,但被后来者赶到了山上。关于锦鸡舞的来源,有如下说法:祖先们唯一带来的只有三样东西:水牛、谷种和芦笙。定居了以后,带来的谷种没有田播种。他们一边开田,一边打猎,摘野果,捞鱼虾充饥渡日。有一位老人套到了只锦鸡,在清理时将锦鸡的囊包丢在草棚前的灰堆旁,谁知便长出了小米。次年,他又把小米作种子烧荒播撒,长出了满坡的小米,小米救了这支苗族的命。锦鸡便是救命恩人,于是他们为了感恩,就仿造锦鸡的美丽头饰装扮自己,头戴锦鸡银饰,仿锦鸡的羽毛织衣带,打扮得象一只美丽的锦鸡。在芦笙舞蹈中,刻意模仿锦鸡的求偶中的步态、神态跳舞。这支苗族自称“嘎闹”,系远古鸟图腾部落的后裔,锦鸡舞是远古图腾潜移默化的演化物,只是过去的鸟和凤变得更具体、完善而美丽。而锦鸡与小米的说法,是人民不让图腾与追念祖先的概念变得抽象和空洞,重新找到一个可以引起人民心灵震动的“原型”。类似的例子,在服饰图案中也多见。
现在锦鸡舞在无数的传承创造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曲调有近百种,而舞步更加独特。步、上肢、腰、手、膝等,都有自己的一招一式。它完全与其他芦笙舞有不同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