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得广厦千万间 大庇低收入家庭俱欢颜
——安顺市住房保障工作着力改善民生
渴者思饮,寒士思屋。目前,住房问题已成为城镇低收入家庭最关心、最实际、最期盼解决的问题。为解决困扰低收入贫困家庭的“安居问题”,把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作为“民心工程”,安顺市不断强化政府住房保障功能,建立并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制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
经济适用房大“跨栏”
根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府安排今年全年的经济适用住房开工建设任务为30万平方米。并将该项目列入今年市委市政府的“十件实事”,目前,正在按计划建设之中。
追溯安顺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历史”得从2000年开始。据市房产局介绍,2000年以前,安顺市的经济适用住房主要以房改类经房及开发类经房两种形式建设,以解决干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且以房改类经房即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全额集资自建自用为主。2000年,随着安顺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全市房改类经房建设工作基本停止,此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供应量锐减,住房供应进入商品化时期。撤地设市以后,市政府加快住房制度改革步伐,出台相关文件,核销和兑现了职工存量补贴,建立了增量补贴、住房公积金等制度。2000至2007年,全市共投资3.59亿元,建设经房41.31万平方米,共解决了4600余户职工住房问题。
2003年至今,安顺市先后出台《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有关优惠政策的批复》、《安顺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为安顺市经房建设规范运作奠定了基础。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采取优惠和扶持政策: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在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统筹安排,并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免收土地出让金;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经济适用住房按“保本微利”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对购买对象、购买标准和购买程序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严格控制住房面积,严格审核供应对象,严格上市交易管理。
据了解,东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在安顺市的经房建设任务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该项目2003年11月启动,项目用地210亩,总建筑面积36.44万平方米,可解决2580户职工住房问题。至2007年底,一期工程268套住房3.51万平方米建成并分配销售给市委大院行政办公区按规划需进行房屋拆迁的住户、市政建设项目涉及的住房被拆迁人以及东关经房项目一期工程涉及的国有企业住房被拆迁人。2007年8月,启动的二、三期工程,预计2010年该项目全面完工。届时这里将形成一处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的中高档规范化经济适用住房住宅小区。
廉租房让居者有其屋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低收入家庭21704户(含各县政府所在地),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15673户,其中:无房户3201户,人均小于8平方米的3924户,人均9—12平方米的4897户,人均13—16平方米的3651户。对此,安顺市结合市本级和各县(区)财政情况,制定了2007-2011年对相应家庭进行“应保尽保”的目标任务。
作为全省较早开展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城市之一,安顺市早在2003年启动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2005年成立了“安顺市廉租住房审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至2007年更名为“安顺市廉租住房建设分配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进一步确立。2004年,市人民政府投资417.7万元建设第一期廉租住房114套4800平方米。2006年,市人民政府再次投资540万元建设第二期廉租住房126套5180平方米。截至2007年底,全市共投资1207.7万元建成廉租住房324套14680平方米。按照逐步解决逐步消化的思路,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所有建成的廉租住房均分配给租赁给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房源有限的情况下实现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平稳推进。2008年初,市政府加大廉租住房的建设力度,将本年度新建3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列入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十件实事”之一,同时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各县区的年度目标责任加以考核,充分体现了安顺市对廉租住房的高度重视。到目前为止,全市实施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共8个,建设面积总计7.39万平方米,已开工建设3.63万平方米,开工项目的建设进度达50%以上。
截止8月底,全市共投入资金1157.7万元,竣工14145平方米,安排入住324套廉租住房。其中:市本级共投入资金957.7万元,建筑面积9930平方米,共计240套;平坝县投入资金200万元,建筑面积4215平方米,共计84套。
今年,安顺市还加大了廉租住房的建设力度,将廉租住房建设列入了“十件实事”,确定了3万平方米的建设任务(其中,市本级0.5万平方米,西秀区1.98万平方米,平坝县0.52平方米)。另外,普定县、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紫云自治县也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拟定了廉租住房建设计划,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结合安顺市中心城区的实际,确定了“广覆盖、低标准”的原则,对无房的家庭按人均住房面积16平方米进行补贴,对有私房的家庭,核实原私房面积后,按差额补贴至人均住房面积16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按季度发放,根据补贴资金筹集情况和申请家庭登记情况确定当年的补贴标准(2007年为2元/平方米),每户申请家庭每月最高补贴金额为150元。2007年起,安顺市着手开展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对符合租赁补贴发放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进行认真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对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应保尽保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截止今年10月底,全市五县三区均实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制度,累计已实施补贴2200多户,发放补贴资金近150万元。
目前,安顺市正加大力度,实现“居者有其屋”的这一“民心工程”,有更多低收入入家庭享受改革开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