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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对水路客运船舶经营者发放燃油补贴

 
2008-07-18 16:23:50
作者:王 永
 

    为保证燃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顺利实施,保持社会的稳定,及时弥补水路运输旅客运输船舶因燃油价格上调给经营者增加的开支,我区从近日起对全区从事水路旅客运输的船舶(含客渡)经营者发放燃油补贴。

    我区目前有依法登记注册的水路旅客运输机动船舶84艘计1712客位。这些客船承担着全区各水域的旅客运输任务,是当地群众出行时不可替代的重要交通工具。在近段时期,由于燃油价格的上调,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客运船舶经营者的燃油开支。为保持客船票价的基本稳定,减轻广大乘客和经营者的负担,我区从即日起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把燃油补贴分配、下拨和发放给水路客运船舶经营者。

    为了使这项保稳定、重民生、促和谐的民心工程落实好,切实做到公开、公正、透明,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客运机动船舶经营者手中,根据安排,地区航务管理处将根据今年5月前的历次燃油调价按12个月核定,今年6月20日燃油调价按6个月核定的补贴时间,并结合客船的客位、总功率及营运状况等情况,向去年底在册的合法经营的水路客运(含客渡)机动船舶经营者发放总金额达125万元的燃油补贴,这些补贴将于近期兑现到金沙、大方、黔西等五个县的84艘水路旅客运输机动船舶经营者手中。  

来源:毕节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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