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新闻·
 
 
·毕节试验区·
 
 
 
 
 

毕节地区召开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7周年电视电话会议

 
2008-06-30 17:27:35
作者:张 律
 

    为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7周年,认真总结改革开放30年,特别是试验区建立20年来我区党的建设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安排部署全区下一步的党建工作,6月27日,我区召开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7周年电视电话会议。地委书记秦如培作重要讲话,地区政协工委主任杨继红,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地委政法委书记安金黎,地委委员、地委秘书长李文德,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郭正良出席会议,会议由地委委员、地纪委书记林永菁主持。地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地直正县级工作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各县市区党委(党工委)组织部长在地区电信大楼主会场参加会议。

    李文德在会上宣读《中共毕节地委关于命名表彰10个“人民满意的乡镇办事处党委”和10个“人民满意的党支部”的决定》、《中共毕节地委关于命名表彰全区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和地级“五好”基层党组织的决定》,地区领导为获奖单位授牌和颁奖。

    秦如培在讲话中希望获得先进命名的党组织,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为深化试验区“三大主题”,推动试验区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同时,希望全区各级党组织以他们为榜样,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推进我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实现毕节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做出新的贡献。

    秦如培指出,毕节试验区建立20年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地委始终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带领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各族人民,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深化对试验区“三大主题”的认识,努力探索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秦如培说,20年来的实践证明,只有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毕节的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党的建设才能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只有始终坚持围绕经济建设,推动科学发展来谋划和部署,党的建设才能适应经济形势的需要,促进经济发展;只有始终坚持把创新作为推动一切工作的动力,党的建设才能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推陈出新,才能不断探索新方法、开辟新途径;只有始终坚持把责任落实作为抓好党建工作的根本,党的建设才能“虚功实做”,转换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秦如培强调,在当前和今后的工作中,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加强先进性为重点,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为推动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提供坚强保证。一要以“深化三大主题、推动科学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为先导,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20年前在毕节试验区成立大会上的讲话,用活用足黔党发[2007]29号文件精神,加强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地委的安排和部署上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好解放思想大讨论。二要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认真抓好“回头看”; 要切实抓好深入实施阶段的强化基础、提高素质、健全机制、示范带动、党内关怀“五大项目”的落实;要找准基层党建工作的薄弱环节,切实解决重点问题;要围绕热点和难点问题,认真研究,以实实在在的效果来体现建设年活动的成效;要扎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要深入开展“三级联创”等活动。三要以增强争先创优意识为重点,大力加强党员先进性建设。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来体现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全区党员干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群众,充分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四要以“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为标准,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用人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五要以扩大党内民主为目的,大力加强制度建设。要抓好中央四个长效机制和省委“1+9”文件的贯彻落实;要完善民主讨论、民主决策、民主选举、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民主监督制度;要继续推行党务公开,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六要以提高廉洁自律能力为核心,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区各级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和节俭意识;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考核;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不想贪、不敢贪、不能贪”的廉政文化氛围。

    各县市区党委(党工委)常委(委员),各县市人大常委会、政协委员会主要领导,被命名为地级“五好”基层党组织的代表,各县市区党的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各县市区分会场参加会议。  

来源:毕节日报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