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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物价局加强化肥价格管理

 
2008-06-06 18:44:37
作者:罗自权 王 勇
 

    今年以来,毕节地区化肥供应充足,市场价格稳中有升,但5月下旬以来,价格涨幅较大,社会反映强烈。为了加强化肥价格管理,稳定市场价格,服务农业生产,促进今年秋粮增产,农民增收,毕节地区物价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化肥价格管理。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化肥是重要的生产资料,稳定化肥价格,直接关系农业丰收、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因此,地区物价局要求各县(市、管委会)物价局要增强对化肥价格监管重要性的认识。

    严格执行化肥价格政策,不得突破规定的差率。各县(市、管委会)物价局要按照地区物价局、地区发展改革局关于转发《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化肥价格监管的通知>的通知》及贯彻意见执行,严格执行计价原则和规定的差率,稳定化肥价格。

    稳定价格,暂缓调价。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关于做好今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工作的通知》,按照“地方管理的化肥出厂价格要保持基本稳定,原则上春耕期间一律不得提高”的要求,经研究,本区生产的磷肥、复合肥等出厂价格暂缓调价。

    加强价格监测,掌握价格走势。各县(市、管委会)物价局要高度重视化肥价格的监测工作,密切关注价格走势,加强监测分析。出现供求关系急剧变化和价格较大幅度上涨时,要随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情况并采取措施加以调控。

    加强化肥价格监督检查,规范价格行为。各县(市、管委会)物价局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煤电油气和农资供应保障工作紧急通知》的要求,加强化肥价格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化肥生产企业超过化肥出厂价格上限销售化肥、化肥经销企业不执行规定的差率等违价行为,注意研究价格违法行为的新特点,提高价格执法的有效性。

    加大价格宣传力度。要结合开展“价格服务进农家”活动,深入宣传国家化肥价格政策,提高农民群众维权意识;要在化肥经营企业开展争创“价格诚信”建设活动,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确保价格稳定。

来源:毕节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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