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获悉,11月20日,该县对松桃长兴镇政府干部吴某、长兴卫生院医生龙某,违规操办酒席的两名干部进行了查处。
松桃县纪委查实,吴某,于2007年11月14日,在新居落成时大操大办酒席54桌,收受礼金23130元。龙某,于2007年1月7日,在长兴镇街上私修建的房屋落成后,以妻子的名义在其家中举行新居落成庆宴,大操大办酒席42桌,收受礼金8600元。
松桃县纪委对上述两案查实后于11月20日对吴某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龙某行政记过处分。同时制发了松纪通[2007]21号文件,在全县进行通报。(杨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