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朴的威宁苗族婚俗生动活泼,饶有风味。谈婚不兴送彩礼聘金,双方以“新郎猪”、“奶价牛”、“姑娘牛”等互赠。客人贺喜,礼赠亲友,都是送物不送钱,打发送亲人用的是小猪崽和鸡仔。怀中婴儿享有与大人同等的待遇。
苗族恋爱形式有多种:“吃姐妹饭”:每年农历腊月下旬至第二年正月上旬,是苗族男女一年一度“吃姐妹饭”的时期。他们穿上鲜艳的民族服装,男青年三五一群、七八一伙地约在一块,吹着芦笙、短笛、木叶,游村窜寨,寻找意中人。每到一个村寨,盛装以待的姑娘们将他们迎进特为“吃姐妹饭”客人准备的房屋内,拿出姑娘们早已准备的食物招待,劝酒劝菜,共同欢乐.饭毕,在火边围坐唱歌、吹芦笙、吹笛子、跳舞,尽情欢乐。随后对唱自编的歌,以分胜负,如男方胜,就将姑娘拉来同坐一处,并拉姑娘裙角垫坐。女方胜,则用冷水泼小伙子,小伙子只能任其摆布。一旦某个姑娘选中了某个小伙子,就将他带到家里,过一、二天才让他回去。若小伙子对姑娘表示满意,就算获得了找
“子稿”(介绍人)提亲的权利,其他小伙子则继续走往另寨。“吃姐妹饭”禁止已婚青年参加,如有发现,将会被姑娘们尽情用歌词嘲笑,逐出寨外。
“踩月亮”:每当月夜,小伙子三三两两走出家门,到别的寨边村旁,吹芦笙或吹木叶,邀约寨内姑娘出来赏月、谈情。姑娘们只要听到木叶声,三三两两走出村寨寻找对象,互相对歌测试,倘若双方情投意合,互赠礼物以示定情。小伙子赠给姑娘木梳、口弦、银器之类,女方回赠亲手织绣的花布带。如小伙子们吹过三遍芦笙或木叶,没有姑娘出来,则说明姑娘已有了对象,或者不喜欢这批人,这就不能再吹芦笙和木叶了,否则被认为不礼貌。

赛歌:这是苗族青年男女以对唱形式,在比聪明、比知识中选择伴侣的一种群体娱乐性活动。赛歌场一般无一定地点,主要是在嫁娶喜庆日子中进行,深受主人家的欢迎,并专备酒菜慰劳酬谢。男女歌手各成一排同席而坐,赛歌时或男、女群体合唱,或独唱,或自由对唱,给喜宴增添了喜庆气氛。假如出现势均力敌,难分胜负,而双方对唱时间太长时,长辈即出面调停。如小伙子们对姑娘们的唱歌无以对答,姑娘们便任意嘲笑、泼水,以示胜利。若小伙子们胜,则得意洋洋地将姑娘拉来与自己同坐在一条凳子上,并拉其裙角垫坐。通过赛歌接触,双方都在精心选择自己的伴侣。如双方都有要好的意思,小伙子就可能获得“带婚”或“对话订婚”的权利。
“带婚”(觉娘):男女双方通过恋爱,互相爱慕,可能确定婚姻关系时,而在女方父母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况下,就以带婚达到婚姻自主的目的。
每年农历五月初五日,在花场上或其他苗族群众聚集的场所,都可以带婚。男女双方事先有所准备,确定好“带”的具体时间、地点,然后男方找数个“伴郎”(男方的表兄弟或相貌端正、道德规正的朋友)和自己一齐去“花场”,到了预约的时刻,“伴郎”们一轰而上,团团围住姑娘,请她“去当家”。姑娘则装出高傲、羞涩的神态笑骂推诿,伴郎们则以赞美姑娘的言辞来回答,姑娘于是半推半就,任伴郎簇拥着上路。每走一段路程,姑娘还会装出一种不情愿的样子,停止不前,于是伴郎们围住她唱“劝嫁歌”,用亲切、甜润的歌声感动姑娘继续上路。来到男家,男方父母一面安排姑娘单独住进一间早就准备好的屋内,一面找人通知女方父母,求他们派伴娘来陪姑娘。通常情况下女方父母会立即应允,并按习惯办理。也有推脱、提抗议者,其原因是赶花场时男方一见钟情,女方并未同意,便利用“带婚”这一习俗把姑娘抢走。这时,男方得规规矩矩地将姑娘送回,并赔礼道歉,姑娘也不会因被“抢”过而忧愁,因“带婚”并不等于结婚。男女双方通过自由恋爱形式相爱并确定婚姻关系后,便请“子稿”(介绍人)去促成他们的婚事。男方父母便请“子稿”去“觉鲁”(送话提亲)。“子稿”如应允,再找一个与自己条件相同的人,带上主人给的手礼(酒),到女方村寨,找一熟悉的人家歇脚并说明来意。吃过晚饭,在熟人带领下,打着火把来到女方家大门口,人还未进门便说:“哈哈!今天晚上有碗酒放在你家堂屋里”。“今晚有鸡腿、猪腿落在你家堂屋里”。女方父母听到后,便请他们进屋热情接待。大家坐定后,“子稿”又含蓄地说:“今晚我们来,是望岳母、岳丈给双草鞋穿,给件蓑衣披,让我好回去”。说罢,便点起火把离开姑娘家。如姑娘已和别的小伙子订婚,或通过打听,姑娘及父母都不同意,由本寨接待男方“子稿”的人家转告男方作罢。如姑娘父母同意,过十多天,男家就会有人来“的鲁”(对话订婚)。如“的鲁”成功,又过十多天,“子稿”就领着说亲的青年和伴陪人,带一瓶酒,一对鸡,若干鸡蛋,一小袋炒面,依旧歇脚于熟人家,再在熟人带领下到女方家。坐定后,“子稿”当着姑娘父母的面,把姑娘比作勤劳的岩蜂、家蜂,说姑娘如果能到男方家里主持家务,定能使他家获得幸福。姑娘的父母就要问来说亲的小伙子,是父母强迫或是他人怂恿来的,还是自愿来的?小伙子应回答是心甘情愿来的。姑娘的父母问姑娘是否愿意,姑娘用一些谦虚的言辞,委婉地表示愿意。最后,将男方带来的东西,女家再加上两只鸡和猪肉设席共餐,表示定下婚姻关系。如女家不同意,退回礼物则罢。

“换娘”(婚礼):威宁苗族婚礼分“小娶”、“大娶”两种仪式进行。“小娶”是准备,“大娶”才算是正式结婚。
“小娶”:新郎在“子稿”带领下,先到女方家住上十天半月,再由女方父母择吉日,请五至九位伴娘陪新娘到男家,同住三日后,一道返回娘家。为感谢伴娘的辛苦和关怀,男方要送给每个伴娘一双精巧的草鞋。
“大娶”:“小娶”过后,男女双方加紧作一切准备。男方加快育肥“新郎猪”一头,羊一只,鸡一对,并准备鸡蛋、炒面等物。女方家姑娘赶制“新郎衣”一件,以备在“大娶”时当着众亲友为新郎穿衣,博取众人赞美、祝福。父母则忙于酿酒、磨面,置办姑娘出嫁办酒宴所需之物。“大娶”时间一般一至三天。男家首先得组织迎亲队伍,带上“新郎猪”,一头牛,一只羊,两只鸡,一罐酒,以及炒面、鸡蛋若干,于“大娶”第一日到达女家迎亲。晚饭后由说亲人将礼物交给女方父母:“新郎猪”给岳父岳母招待客人用,牛给岳母报答她的育女之恩,俗称“奶价牛”;羊给姑娘的亲舅舅,望舅舅祝福姑娘婚后人丁发达,六畜兴旺;鸡专给女家宴上制作“鸡辣汤”,所到宾客都得尝一点,意为尝尝人生的酸、辣、苦,而把甜美留给姑娘;炒面给众宾客作早餐;鸡蛋分给来参加婚礼的小孩,每人一个,让他们吃到姑娘的“喜糖”;酒给宾客吃,以示男方的大方。这样,才算礼仪周到,懂规矩,能得大家的好评。
第二天,女家请八至十六名男、女青年送亲,男的叫“兄弟亲”,女的叫“姐妹亲”。还要挑选一对家庭和睦,多子女的青年夫妇相送,分别称“男人亲”、“妇女亲”。富裕人家还给姑娘准备餐具、耕具,帮助他们建立新家庭。迎亲队接了新娘走得很早,因为要走早上还没有人走过的路为好,倘若在路上遇见别家迎亲队,双方交换一点东西,就可“除邪吉利”。这天,新郎家要请两个男青年背上炒面,到离家五、六里的地方等待,并由新郎的妹妹(如新郎没有亲妹,堂妹也可)带着七、八人的接亲队在离家一、二里的地方等待,代表新郎全家及全村寨欢迎新娘到来。当新娘和迎送亲队伍到达离新郎家五、六里地时,要吃点两个男青年背去的炒面(俗称“吃晌午”)才继续上路。不一会又被接亲队接住,新郎的妹妹即说:“嫂嫂到得早,一路辛苦了!”新娘则风趣地回答:“我很想念你的哥哥,所以连走带跑地来了”。快到傍晚时,迎亲队将新娘的嫁妆一一背起,走在前面,新娘、送亲队随后。到新郎家时,四方宾客又一起出来迎接。入夜,亲戚们带来的芦笙队开始吹奏,歌手们和以歌舞,一批又一批地到客人们所在的屋里舞蹈,唱古歌、酒歌,喧闹一夜,表示祝贺。第二天送亲的人返家时,新郎应送给“兄弟亲”每人一头双月猪,“姐妹亲”每人一只鸡作谢礼,名叫“脚价”。至此,婚礼告毕。
省亲:“大娶”后,新婚夫妇应在一月内回娘家探望父母,俗称“回门”。回门必须带上鸡、蛋、酒、炒面等礼物,除探望父母外,还应到嫡系的亲友家送礼,众亲友家也要轮流宴请。三至七日后,夫妇俩辞行,岳父、岳母馈赠未下过崽的牛一头(名为“姑娘牛”)、童马一匹(名为“姑娘马”)、配偶小猪一对(名为“姑娘猪”)、母羊一只(名为“姑娘羊”)。嫡系亲友也回赠适当礼物。“回门”后如夫妇又第二次回娘家,岳父、岳母家一般得杀猪宰羊用半边猪或羊招待,另半边必须保留心、肺在上面,给夫妇俩带回,俗称“指人宴客”(敬奉姑娘公婆)。
倘若婚后夫妇俩情趣不合,感情破裂,可提出离婚。男方提出叫“男离”,女方提出叫“女离”。
男离:男方任女方挑选七至十二只羊一条耕牛为起码条件;女离:女方拿出新作的花衣任男方挑选七至九套为基本条件。讲好条件后,将东西交到指定地点,当着许多人的面,双方交换一只铧口,并设誓:今后如有谁翻悔,就从铧口的小孔里钻过。即算解除婚姻关系。
公元1904年基督教传入后,婚俗发生了变化。未入教者仍按过去的礼仪办理。入教者,一切礼俗按宗教规定办理。男女双方只须举行家庭礼拜,请传教士念“圣经”唱“赞美诗”,并由他斟给新郎、新娘交杯茶,就算正式结了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