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黔西部大方县城北面云龙山下、乌龙坡头的洗马塘畔,距需中心0.5公里。是国家级重点保护文物。
奢香是历史上著名的人物,是彝族开发贵州西部时期有贡献的女中豪杰。奢香生于元代至正十八年(公元1358年),是四川古蔺彝族君长奢氏之女,少女时即嫁与明代贵州宣慰使大土司霭翠。明代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霭翠病逝,奢香成为贵州女大土司宣慰司,执政水西(今大方、黔西、织金、纳雍等地),曾化解明朝中央与当地之间的民族矛盾,致力于贵州西部开发,沟通内地与边疆的经济与文化,成为明朝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功臣。因而,明太祖朱元璋对奢香赏识有加,封其为顺德夫人。明洪武十九年(公元1386年),奢香逝世,按传统火葬后,安葬在大方县城雾笼坡。
墓葬始于明初,几度毁兴。清康熙初年,平西王吴三桂率兵“平南蛮”、“剿水西”时,奢香墓及附属设施,改善皆毁于兵燹。清道光十三年(1833年),奢香后裔安淦辛呈文大定府,请予修葺,后由大定知府与黔西知州主持,进行了部分维修。1949年时,只剩清代石墓和罩碑残存于迷离荒草之中。1964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将奢香墓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79年初步修复。1985年正式重建。1988年,国务院批准分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奢香墓为石围土封,圆形,墓高4.5米,直径6米,圆转帐18.84米,采用须弥座式,分九盘围石安砌。墓裙有龙虎高浮雕石9块,饰以彝族图案花纹。墓碑高3.6米,宽1.45米。下面以彝、汉主席并“明顺德夫人摄贵州宣慰使奢香墓”各14字;背面刻《奢香夫人赞》五言长诗,共248字。墓前依地形筑平台两道,左右各有两级立柱花板刻石栏杆,分别由58柱嵌54板组成。立柱为虎头(彝族图腾)圆雕,花板以动植物图纹装饰。墓地四周以仿古马头形墙圈保护,中建水池亭榭、石栏小桥、花圃草坪。楼厅内设有彝族历史文化陈列馆。整个墓园,占地200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