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以来,我县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农业生产力水平逐步提高,农村经济发展较快,农民收入增加,生活水平增加,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农业基础设施地位加强,为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农林牧渔业全面发展。1998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为49755万元,比1949年(按可比价)增长5.9倍,年均增长4.0%,其中农业总产值为33275万元,增长4.7倍,年均增长3.2%,林业产值为1254万元,增长9.6倍,年均增长4.7%,畜牧业产值为15168万元,增长10.4倍,年均增长4.9%,渔业产值为44万元,增长44倍,年均增长8.2%。
--农业产业结构趋于合理。解放初期,种植业在整个大农业中占有绝对比重,经过五十年的发展,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业产业结构有了较大变化,农林牧渔业在大农业的比重从79.1:2.4:18.5变为65.3:30.8:3.7:0.2,在种植业中,农民家庭兼营商品性工业产值占23.4%,其他建筑业,劳务输出产值占11%;畜牧业增加了不起12个百分点。
自从农村实行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以家庭经营为主的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加之中央连续几年发布的一号文件,都是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随着农产品价格的放开,科技兴农和优良品种的推广,农业的生产力水平有极大的提高,粮食产量从3.86万吨增加到14.4万吨,增长6.7倍,农民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同时,积极开展多种经营,98年产油菜籽3001吨,产值720万元,芭蕉芋12750吨,产值510万元,苡仁米3239吨,产值972万元,烤烟1869吨,产值748万元。
--畜牧业稳步发展。由于实行以户饲养为主的政策,改良畜禽品种,改造草山、草坡,发展配(混)合饲料,改革饲养方法,畜牧业实现了持续增长,大牲畜存栏从29239头(匹)增加到113376头(匹),增长2.9倍,年均增长2.8%,生猪存栏从23382头增加到133965头,增长4.7倍,年均增长3.6%,肉产量从826吨增加到12477吨,增长14.1倍,年均增长5.7%,畜牧业产值在农业产值中的比重从18.5%增加到30.1%。
林业平均增长速度为4.7%,累计植树造林69000公顷,主要林产品产量有很大发展。
农业生产条件逐步改善。为保证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共投入水利资金1亿余元,修水库19个,小水窑1200个,山塘682个,拥有保灌面积12万亩,占全县耕地的35.2%;解决了30余万人10万余头(匹)大牲畜饮水难的问题。投入坡改梯资金980万元,改造坡耕地78000亩;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823万元,重点投向水利、林业方面,有九个乡(镇)、59个村。255个村民小组,2.6万农户受益,化肥施用量大幅度增长,98年施用化肥4万吨,户均100公斤;全县有98%的村通公路,通车里程1053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