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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梁锦松购车风波
新华网 (2003-04-15 17:20:16)
稿件来源:

 
 

  从梁锦松购车风波看官员的“有罪推定”   

  转载于:南方都市报

  梁锦松购车风波,一波未平,又掀一波。其事态的发展是我们始料未及的,尽管梁锦松事后马上向慈善机关捐款10 万港元,后又增至38万港元,尽管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写公开信批评了梁锦松,说他“政治敏感度”不高,梁锦松也曾两次召开记者招待会,向公众道歉,表示自己不是“有意逃税”,但是,在香港,事件似乎并没有因此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据报道,3月17日,香港廉政公署正式调查梁锦松涉嫌“买车避税”事件。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看到风波平息的迹象,那么,为什么会产生如此剧烈的风浪呢?对于梁这么一位有着“高尚情操”(董建华语)的官员,对于这么一位有着谦逊和爱心的父亲,批评与自我批评都反复几次了,公众为什么还对他不依不饶呢?我以为这是香港公众对政府官员的“有罪推定”的制度安排和思维习惯。事实上,正如董建华在给梁锦松的信中所说,梁在去年10月31日已积极参与有关调整汽车首次登记税建议的讨论,也就是说,梁对这次调税政策是了如指掌的,作为政府的行政高官,他比普通香港市民掌握了更多的信息资源,这种资源只要一出手,就能转化为金钱。在这种情况下,梁却在宣布增加汽车首次登记税之前购新车,无可避免地会让公众质疑。对梁的做法进行“有罪推定”一番,显然是有必要的,公众有理由提出以下问题:一、他作为政府高级官员,掌握了政府重大信息,在政策信息公开之前,为什么自己“近水楼台先得月”,为自己谋私利?二、如果每个政府官员都像他这样进行权力寻租,腐败将怎样收拾?三是政府出台了《问责制主要官员守则》,作为政府的问责高官,为什么还要明知故犯?尽管梁锦松可能无意逃税,但香港公众对他进行一番“有罪推定”却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对官员进行“有罪推定”,官员运用手中的权力必然谨小慎微,必然会把“公权力”与“私权利”分开,否则会吃“有罪推定”的苦果。因此,对官员来一点“有罪推定”,让他们在伸手拿钱的时候,感觉到犯罪的恐惧,感觉到有无数双眼睛在盯着自己,相信会挽救许多官员的“政治生命 ”。这个做法,对我们或许有借鉴意义。   

  “梁锦松效应”给我们的启示 新华网 (2003-03-13)

  香港财政司司长梁锦松为刚降临人间的爱女买新车惹起了不小的风波,他被指在增加汽车登记税前“突击”买车,是为了“避税”。从现在报道来看,我以为,梁锦松在整个“购车事件”中的表现是令人满意的。他向市民大众的道歉和保证是诚心诚意的,我能感觉到他内心里深深的愧疚和自责。一个崇高的父爱因为一点“疏忽”而失去了仁慈的光彩。梁锦松作为一位老来得女的父亲,为自己的爱女买车遭受到如此责难,我甚至感到有些于心不忍。他的“痛改前非”的举动令我感动。因此,我以为从目前方方面面在“购车事件”中的反应来看,可以把它称为“梁锦松效应”。

  为什么香港会产生“梁锦松效应”呢?有论者认为,这是源于政府官员的“公事和私事”都“公开和透明”的结果。但我以为,“公开和透明”只是一个外部条件,但这个外部条件却不一定能产生如此良好的结果。我们经常在我们的周围看到一些官员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丑恶现象,看到一些官员甚至只是小科长却开着高级小轿车上下班,以至于某省的高级官员在会上对这种现象进行了尖锐的批评,但为什么没有产生类似于梁锦松的“效应”呢?

  我们再回到梁锦松“购车事件”中。我们不清楚梁是否知道港府要提高汽车首次登记税,有两种可能,一是他确实不知道;二是他知道,但“想在爱女出生前为爱女准备一切”因而急于买车,并没有想到这样做的后果,也就是说,他这样做是无意的。从结果上看,他可能真的不知道,也可能真的没想到这样做的后果(梁不是公务员出身),因为他若真是想赚取购车税的差价,完全可以偷偷地买,或以他人的名义来买,因为,他若按照一套潜规则行事,真的想拿手中的权力来为自己谋私利,或进行权力寻租,他可以会有很多其他办法来避免目前受到指责的处境。但他为什么没有那样做,而是有些书呆子似地直来直去呢?这是因为他是“无心之失”(董建华语)。但即使这样,他还是受到了公众的指责,受到行政长官的批评。这一切,是因为在香港,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媒体和市民都有强烈的规则意识,规则强于潜规则,规则战胜了潜规则。规则是一种制度性的文化,在这种文化环境里,规则大于潜规则,能扼杀潜规则于摇篮之中,使潜规则没有生存的土壤。如果不是这种制度性的规则文化,而是按潜规则行事,其结果必然不是这样。虽然在我们这里腐败的幕后交易很多,有的甚至是公开化的,但却产生不了“梁锦松效应”。

  “梁锦松效应”表明,那些或已赴黄泉路、或已身陷囹圄的腐败官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这种潜规则的牺牲品。若在他们还处于类似“购车事件”的萌发期,就被斩草除根,各方面也不断强化他们的规则意识,那么,这些官员的命运应该会更好些。

  “梁锦松效应”已经给我们做了一个良好的示范,现代社会应该形成这样的规则文化:整个社会,不仅是政府部门还有媒体和无数民众都遵循这种规则,都按照这种制度办事,那么我们的社会会更健康更文明。  (束学山)

  梁锦松就加税前买豪华房车一事向公众诚恳道歉

  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梁锦松,今天下午就他在财政预算案公布车辆调高汽车首次登记税税率前购买新车一事发表的声明,向市民大众致以最诚恳的歉意。

  3月9日,梁锦松公开承认“没有避嫌”地在加税前购置了一辆豪华房车,节省了数万元税款。梁锦松说,考虑到2月份家里就要“添丁”了,而自己原有的两部轿车明显不适合婴儿,“作为准家长,是会在婴儿出生前准备好一切所需用品”。在梁锦松买车后,特区政府2月份决定调整汽车首次登记税,梁锦松强调并非预先知道要加税而“偷步”买车。

  此次买车事件被媒体揭露后,梁锦松坦白地向公众交代了买车的经过,并表示愿意向公益金捐出所“逃”税款的双倍款项。梁锦松认为,事后看来,当时应为了避嫌,不该在3月5日的财政预算案公布前买车。

  但香港的一些媒体抓住此事,不停批评梁锦松的“无心之失”。3月10日,梁锦松向行政长官董建华提出辞呈。但不为行政长官接受。   梁锦松今天下午向传媒说,今天收到了行政长官就购买新车一事的函件,完全接受行政长官对他作出的正式批评,承认他处理此事的手法已构成严重疏忽,明显地违反了《问责制主要官员守则》的部分条文,作为主要官员,这行为极不恰当。

  梁锦松说,已遵从行政长官的吩咐,撤回请辞;今后将竭尽所能协助行政长官推动香港的经济转型,至诚为香港服务。

  梁锦松重申此次错误完全是因为疏忽造成而非有意避税。他将出席下星期一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就此事件始末作出详细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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