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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领导的讲话精神,努力解决我省旅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全省旅游市场秩序的明显好转,依照国家旅游局《全国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方案》,制定我省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方:案。
一、工作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国家旅游局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去年开展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建立规范的旅游市场秩序为目标,确定今年开展此项工作的指导思想: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领导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整顿和规范导游队伍、旅行社市场和城市旅游基础环境为突破口,以优秀旅游城市为依托、综合治理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纠建并举,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行业为主体,企业为基础的工作格局,大力加强旅游行风建设,重点解决影响旅游业开展的突出问题,逐步解决制约旅游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提高旅游产业素质,为建成自然风光和民族文化相结合的旅游大省而努力。 二、工作重点 抓住一个基础环境,突破三个重点环节: (一)综合治理城市旅游基础环境 1、以贵阳市为重心,全面开展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主题工作年”活动,重新起动“创优”工作机制,成立省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省旅游、工商、公安、税务、城建、物价、交管、卫生、文化、质监等部门和新闻单位组成的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大规模的综合执法,以实现“五无”、“三提高”为工作目标: (1)“五无”是城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目标:旅游购物、消费无宰客;城市“一日游”无重大投诉;旅游经营无“黑社”;导游服务无“野导”;旅游交通无重大责任事故。 (2)“三提高”是城市改善旅游环境的工作目标:提高导游队伍管理水平;提高旅行社规范经营水平;提高旅游环境管理水平。 2、安顺市、遵义市、六盘水市要充分发挥城市政府的主导作用,积极向贵阳市学习,争创“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局制定的“创优标准”开展工作,加快城市基础环境建设步伐,完善城市的现代旅游功能,并把中国旅游城市“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主题工作年”活动,作为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城市旅游环境,提高旅游行业管理工作水平,进而提升城市旅游形象,规范旅游城市市场秩序。 3、铜仁市、兴义市、毕节市、凯里市等地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和清镇、仁怀、赤水等旅游城市要积极向都匀市学习,通过争创“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或“贵州省优秀旅游城市”这一活动,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两个文明”建设水平,拓展旅游行业管理工作的覆盖面,锻炼旅游从业队伍,改善旅游发展环境,促进旅游业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4、各地有条件的县,要结合小城镇建设,积极争创“中国优秀旅游县”或“贵州省优秀旅游城镇”,把“创优建强”作为小城镇建设与旅游业发展的结合点,争取城建与旅游业的双丰收。 (二)全面清理整顿导游队伍 通过推进三项管理改革,加强导游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尽快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导游人员管理机制,为导游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打下基础。 1、依照《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调整导游人员管理权责,实行导游资格证、执业证两证分离管理; 2、建立和完善“专职导游”隶属于旅行社进行教育培训管理、“社会导游”隶属于导游服务管理公司或导游服务中心进行教育培训管理的机制; 3、全面推行导游计分制管理和IC卡管理,尽快建立起导游执业信誉档案管理制度; 4、通过对违规违纪导游人员惩处,坚持清理一批政治、道德、业务素质不合格的导游人员。 (三)大力整顿旅行社市场 以改革开放为突破口,采用行政法规手段和市场调节手段促成旅行社业调整,规范旅行社从业行为。 1、积极引进具有良好规范经营形象的省外、国外较知名大旅行社到我省落户,激发我省旅行社业重组,促使旅行社积极探索建立规范的运营机制、用人机制和质量信誉保障机制; 2、通过加强行政执法。迫使低质旅行社退出市场;通过年检登记等手段,建立低质旅行社软性退出市场机制;通过实行旅行社违规违纪公告制,形成低质旅行社市场自我淘汰机制; 3、建立旅行社和旅行社经理信誉档案制度,通过开展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高旅行社声誉。 (四)依法规范出境旅游市场 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全面落实监管责任,依法打击违规违纪操作,保证出国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利益和国家形象。 1、按照国家旅游局的规定重新审批组团社,取消代办点,强化出境游质保金管理,依照《领队管理办法》的《出境旅游服务标准》规范出境旅游市场; 2、出境游管理坚决做到“六不准”: (1)未经许可不准经营出国旅游业务; (2)不准制作发布虚假出境游广告; (3)不准到非旅游目的国旅游; (4)不准诱导黄、赌、毒活动; (5)不准“零负团费”低于成本销售; (6)不准强迫购物和强迫参加自费旅游项目。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第一季度):学习提高,完善执法体系,制定方案阶段。 1、学习宣传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全国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方案》,国家旅游局第15、16号令及《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实施政府主导发展战略,各城市政府成立有旅游、公安、工商、税务,城建、物价、交管、卫生、文化和质监等部门组成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综合执法机构,进行突击强化的执法培训。完善由旅游行管、法规、质监和纪检监察等组成的旅游专职执法机构,认真学习法规。聘请新闻部门、社会各界关心旅游业的同志为督察员,组成以旅游行业的社会监督机构。制作游客意见调查表,落实机构、人员、经费。 3、摸清当地旅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提出当地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的目标和任务,拟定措施方案。 第二阶段(第二季度):集中力量,结合“五·一”黄金周工作,对导游人员进行执法大检查。 1、启动综合执法机构对旅游购物场所进行检查,促使其同旅行社建立合法、公开、公平的佣金收授制度,查处非法从事导游活动的“野导”、“伴游”。 2、在旅行社和导游人员中开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的集中培训,强化对导游人员的计分管理; 3、结合“五·一”黄金周旅游市场检查,专职旅游执法机构,重点查处导游私拿回扣问题; 4、将所有查处的违规违纪导游人员名单和案例在行业内部通报或新闻媒体公示。 第三阶段(第三季度):配合旅行社管理体制调整,集中力量对旅行社进行执法大检查。 1、启动综合执法机构,彻底清查本地区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如无证经营、非法转让和变相转让许可证现象,违法违规进行服务中介等,依法严惩;对当地报刊、广播、电视的旅游广告进行审查,彻底清理虚假,违规旅游广告。 2、旅游专职执法机构对旅行社执行国家旅游局第16号令《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情况开展大检查,全面清理非法转让和变相转让许可证现象,重点查处低价违法竞争、“零负团费”和损害游客利益的行为。 3、督促旅行社内部设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企业员工开展自查自纠。 4、实施旅行社公示制度,对综合执法机构和旅游专职执法机构查处的违纪单位和个人予以内部通报或新闻媒体公示、曝光。 第四阶段(第四季度):认真总结,积极整改,配合“创优”复核,开展多种形式的检查。 1、省旅游局将组织社会各界人士、新闻媒体,结合“十·一”黄金周对我省重点旅游线路进行明查暗访,并将结果曝光。 2、严格依照《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对贵阳市、都匀市进行“创优”复核。 3、全省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的各项工作,各级政府假日办要在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和暑期旺季四个阶段,给予全力支持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大力整顿旅游市场”作为行业管理的中心任务进行布局,还要积极动员当地政府尤其是贵阳、都匀两个优秀旅游城市政府,让他们组织动员比较广泛的社会力量,把“大力整顿旅游市场”作为建设城市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抓好。 (二)各级旅游纪检监察部门和旅游协会要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和行业自律作用。 (三)要积极探索建立城市综合执法部门、旅游专职执法队伍和社会监督三统一体的检查执法体系,形成对行、游、住、食、购、娱六个环节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在景区景点、购物、餐饮、娱乐等旅游消费场所聘请监督员,开展全方面全天候的社会监督检查。 (四)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深入分析造成市场秩序混乱的经济、社会和思想原因,大力开展以诚实守信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信用道德教育,继续深入开展旅游行风建设。 (五)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旅游城市政府一定要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各阶段的工作要及时写出总结上报有关部门,并将好的做法在媒体上宣传报道,扩大影响力,要在总结经验,巩固成果的基础上,持续不断的改善旅游基础环境,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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