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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新民主形式,大力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建立重大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制度。党委(党组)在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前,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不断完善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每年省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召开前,都要广泛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立党代表参与督查活动制度,通过征求党代表意见、邀请党代表参加督查活动等形式发挥党代表的作用。建立党代表参与对干部的评价制度,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中,广泛听取党代表中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推行党务公开,在一些市(州、地)开展党务公开试点工作,对党务公开原则、对象、内容、时限、形式和程序等进行探索。
探索完善基层党内选举制度,增强基层党内选举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我们按照中央的要求,积极探索党内民主选举改革,努力实现选举结果组织满意、党员和群众拥护的统一。2005年以来,在部分县(区)开展了“公推直选”和“公推民评全委票决”乡镇党委书记试点工作。在全省第七届村(居)换届选举中,广泛推行“两推一选”方式,扩大选举范围,选好配强村(居)党支部班子。在全省乡镇换届工作中,坚持把发扬民主贯穿提名、考察等换届工作全过程,把一大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到基层领导班子中来。
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以基层党内民主带动基层民主。我们把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作为党内民主的基础和重要切入点,近年来,在全省部分地方和国有企业、高校进行党代会常任制试点。试点工作中,注意创新党内民主形式,拓展党内民主渠道,丰富党内民主内容,有力地推进了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探索村级民主管理有效形式,探索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作机制,在一些地方推行“三会制”(村民代表大会、村理事会、村监事会),有力地推进了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张少农
中共贵州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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