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4月10日消息(陈华飞)“发现乘客的手机落在出租车上了,我等待对方打来电话并核实后,就主动将手机送还到失主手中。我本以为做了件好事,但却因违反了出租公司交还失主失物的相关程序和规定,不得不面临被公司停车甚至下岗的尴尬境地。”昨日驾驶贵A U0136牌照的“黄顶灯”出租车的代复龙师傅向记者讲述了他最近遇到的一件烦心事。
据代师傅介绍:“今年3月22日星期六上午9时许,我驾车途经沙河桥,将上车的两男一女三名乘客送往营盘路,到达目的地后,三人下车。当我将车子开行至宝山南路附近时,一名男乘客上车在后排座位上发现了一部黑色大屏幕手机。我得知手机是在座位夹缝中发现的,就立刻向该乘客解释,称估计是之前送到营盘路那几名乘客遗失的,并告诉该乘客,按照规定,我要暂时保存手机,以便失主前来认领。该名乘客听完后,当即将手机交到我的手上,之后便下了车。”
随后,代师傅准备将车开回公司。途中这部手机铃声响起,“电话是用座机打来的,对方是一位男士,他称自己是这台手机的主人,并希望我能将手机尽快交还给他。我在电话中听出这名失主很着急,就与他约在沙冲路转盘见面。我开车赶到约定地点,见到一男一女,那名男士的确是在营盘路下车的其中一名乘客,他大概有三十岁左右,偏胖,个子不高,当时穿着浅咖啡色的夹克,他称自己就是手机的主人,而旁边的女士则是自己的妻子,为了证明手机是他们的,女士当即用自己的电话拨通了我手里拿着的这部手机。经过仔细核对后,我将手机交还给这名失主就离开了。”代师傅说。
然而令代师傅没有想到的是,几天后,事发当天在后排座位发现手机的乘客出于好心,竟打电话到出租车公司询问代师傅是否将捡到的手机交还给了失主,这下问题就出现了。原来,按照贵阳市公交出租车公司的有关规定,凡是乘客遗失物品在“黄顶灯”出租车上的,驾驶员发现后应当场提醒乘客,如果失主不在现场,也必须将失物送到公司失物招领部门。由于代师傅没有将拾到手机的事情向公司告知,并且没有留下对方的联系方式,整个过程找不到证明人,代师傅不得不面临被公司处罚的尴尬境地。
昨日,贵阳市公交出租车公司约见记者,该公司希望这名失主能主动联系说明当天的情况。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如果代师傅当天所做的好事没有找到证明人,那么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代师傅就不得不接受停车甚至下岗的严重处罚。为此希望这位失主尽快和公司联系,电话0851-5964931。(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