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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阳时讯(王均珠)9日,贵州省卫生监督局一项调查数据显示:六成以上以能源、矿产业加工为主的中小型民营、私营性质用人单位,由于不履行《职业病防治法》中的责任和义务,成为我省职业病的“重灾区”。据省卫监部门分析,有五大原因导致中小型私营企业职业病高发。
第一,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未落实。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淡漠,大多没有配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未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第二,职业病危害转移严重。我省是西南地区经济欠发达、社会欠开发的省份,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推动了我省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但同时也出现了职业病危害从经济发达地区向我省欠发达地区转移、从城市向农村转移、从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从正式工向农民工转移的情况。
第三,农民工侵权问题突出。我省是劳务输出省份,近500万农民外出务工,他们在企业多从事高风险作业、重危害劳动,各种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
第四,职业病发病居高不下。从全省情况来看,企业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监测率不到四成,检测合规率也不到四成,严重影响和损害劳动者的健康,每年新诊断的职业病都在100例上下,职业病危害未得到有效遏制。
第五,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发生。我省每年都有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接到事故报告并进行调查处理的多则四五起,少则二三起,还有迟报、瞒报的情况存在。职业病危害事故一旦发生,均会造成劳动者健康的直接损害甚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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