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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为了灾民为了灾民的一切
6月以来,我省东南部、南部、中部局部地区出现了降雨量超过160毫米的大暴雨,黔东南自治州三穗、黎平、天柱,黔南自治州罗甸,六盘水市盘县等县(市、区)不同程度遭受洪涝、风雹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灾情发生后,省民政厅及时启动了三级响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查灾核灾,了解灾区政府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灾区做好灾民救助工作,并联合省财政厅及时下拨应急资金190万元,紧急调运救灾衣被10余万件(床)、救灾帐篷1780顶,发放粮食1507.5吨。灾区群众纷纷感激:“党和政府为我们‘雪中送炭’,坚定了我们战胜自然灾害的信心。”
我省由于沟壑纵横,地形地貌复杂,自然灾害频发。受自然灾害影响,全省平均每年约有300万人次在基本口粮、衣被、住房、伤病等方面需政府给予救济。围绕民政救灾“一切为了灾民,为了灾民的一切”的工作理念,全省各级民政部门针对近年全省灾情频率加快、危害加大、损失加重等特点,从“应急”、“快捷”上寻找突破口,修订和完善了救助应急预案,对灾情报告时限、启动响应等级、救助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建立和细化了应急救助、灾民生活救助、灾区毁损民房恢复重建、灾害应急捐助等制度,特别要强调把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救助措施必须到位作为救灾工作的基本目标加以实施。截至目前,全省9个市(州、地)、88个县(市、区),乃至一些灾害频发的乡镇都建立了救灾应急预案,全省基本形成了完整的预案体系。
救灾工作涉及灾前、灾中、灾后各个环节。各级民政部门在着力抓好应急救助的同时,把灾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排和恢复重建工作摆在突出的重要位置,抓好落实。仅2006年全省共投入救灾救济经费25028.35万元,共发放口粮救济款6272.76万元;发放救济粮5.42万吨;恢复建房4.79万间;发放衣被救济款417.54万元;发放衣被518.56万件(床);发放伤病救济款429.17万元,共救济灾民592.8万人(次)。
我省把防灾减灾工作与救灾工作当作具有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2006年1月,我省成立了减轻自然灾害委员会,之后,各级也相继成立了减灾委员会,赋予民政部门综合减灾职能,主要承担部门的联动协调、推进减灾规划的落实和资源整合、协调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开展减灾活动、开展抗灾备灾工作等。“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在工作重心上,变被动为主动,把工作提到灾前,备灾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每年各级安排1000余万元资金用于采购、加工棉被、棉衣等救灾物资。目前全省建立了726个站(点)、63个“慈善超市”、“爱心超市”,较好地发挥了方便困难群众的服务网络和平台作用。在减灾能力建设上,全省从省至县均建立了灾情信息管理信息系统,2万多个村和社区都设立了灾情信息员,并每年组织一至二次培训,极大提高了民政救灾减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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