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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为优抚对象“解三难”
贵阳市云岩区三级残疾军人杨志林的女儿考上了大学,正当他为女儿的学费一筹莫展时,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及时把4000元学费送到了家中。杨志林感动地说:“党和政府没有忘记我,关键时刻,民政部门帮我的女儿圆了读书梦。”
近年来,云岩区坚持为辖区残疾军人补助住院生活费200元、护理费200元;为重残生活困难遗属每月定期补助生活费322元、低保金215元。全区16个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均开设了优抚对象服务窗口,安排有专用床位。
这是全省各级民政优抚部门动真感情、下真功夫,深入实施“爱心献功臣行动”和帮助优抚对象“解三难”,为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题工作的一个缩影。
我省各级民政部门把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与开展经常性的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发动全社会力量,为重点优抚对象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
2006年,全省优抚事业费投入达3.32亿元,对全省1.6万多名残疾军人、6500多名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给予抚恤,对8.8万多名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给予补助。
全省各县(市、区)建立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省财政从2005年起,连续三年每年拿出50万元,使在乡老复员军人的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标准每年达到1820元以上;此外,又挤出138万元资金,保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生活每年不低于840元。
各地将城市优抚对象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将在乡老复员军人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特困群众救助体系,采取设立优抚医院、优抚门诊、优抚病房和城乡医疗救助、医疗减免等措施,有效地缓解了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十五”期末,我省有优抚医院、光荣院18所,床位1500张;344所卫生院设立了优抚门诊(室),每年为优抚对象减免医疗费达170万元。
针对重点优抚对象大多生活在偏远山区,医疗、交通条件相对较差的实际,各地民政部门配合卫生部门、医疗单位等,不定期组织“医疗小分队”、“献一片爱心”等活动,主动送医送药上门。省肢体康复中心每年安排70余万元深入到各地为重点优抚对象更换假肢等辅助器械。为切实解决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我省始终坚持“救灾先救优、扶贫先扶优”的原则,把优抚对象住房纳入“茅改工程”、“危改工程”、“灾民建房”规划,采取财政补助、结对帮抚、个人自筹等多种渠道,使“住房难”问题变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出力、共同管理的良好局面。“十五”期间,全省共筹集资金3454万元,为1.18万户住房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新建住房1.4万间,维修危房1.1万间、5719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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