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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津黔三地国家试点看我国循环经济发展
www.gz.xinhuanet.com  2006年11月03日 09:12:53  来源:新华网贵州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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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循环”带动“大循环”仍需迈过四道坎

    无论资源富集区,还是资源稀缺区,各地都在着力构建由企业层面“小循环”、区域层面“中循环”到社会层面“大循环”及资源再生型“静脉产业”为框架的循环经济发展体系。但由于循环经济与我国现行环保、税收等管理体制存在矛盾,“小循环”带动“大循环”改变传统经济增长模式的探索仍面临诸多羁绊。

    一、废物末端治理的被动体制需尽快打破。天津市经济委员会能源交通处副处长王金刚表示,目前国家层面的循环经济法规还未出台,但我国现行的环保体制与循环经济却存在一些内在冲突,环保制度重在污染防治“末端治理”,强调“谁污染谁治理”,具有明显消极被动治理缺陷。而循环经济则要将“末端治理”变为“源头控制”,使不同企业群体间形成资源共享和废物循环的生态产业链,因此可能出现“他污染我治理”的情况。

    二、应构建全社会共享的循环经济技术、信息交流平台。专家提出,目前多数企业还没有能力开发大幅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共性和关键技术,也缺乏了解相关技术信息的渠道,循环经济科技研究和应用明显滞后。我国应以解决循环经济发展的关键技术研发为重点,积极引导和支持相关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不断提高技术进步对循环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政府应推动建立循环经济技术引进、研发和咨询服务体系,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循环经济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

    三、为新型“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壮大培育良好政策和市场空间。世界经济发展趋势表明,建立在循环经济理念基础之上的循环产业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最具发展潜力的产业领域,我国应鼓励不同投资主体参与区域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城市垃圾处理、再生资源利用、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等环保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各类可再生能源能力建设项目。政府可建立财政专项资金,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政府投资的重点领域,对一些重大项目进行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的支持。还可以推进风险投资机制建设,建立循环经济科技开发投资风险基金。

    四、建立有利于循环经济模式的价格和税收体制。专家建议,我国应有效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着重调整资源性产品与最终产品的比价关系,逐步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的价格机制。政府部门应加快研究建立循环经济发展统计评价指标体系、统计监测网络和相关的专项统计核算制度,加强对循环经济运行的动态监测,为及时协调发展中的问题提供决策依据。(完)


 
(责任编辑: 张月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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