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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消协发布消费警示:要会“认”旅行社
www.gz.xinhuanet.com  2006年09月27日 15:04:18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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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都市报9月27日讯(杨露怡) 昨日,贵阳市消协针对“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到来发布了今年第4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外出旅游时应注意3大问题。

    每到黄金周,消协就会接到许多旅游方面的投诉,主要集中在外出旅行时被诱导或强制购物,住宿、就餐和交通工具达不到标准等方面。为避免消费者陷入消费“陷阱”,市消协提醒消费者注意:首先不要轻信各种廉价的旅游广告宣传,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且信誉较好的旅行社,以防止服务质量“缩水”;其次,要查看所选旅行社的主体资格,是否持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是否通过年检等,并签订详细书面合同,防止维权时缺乏依据。此外,在旅游购物时,要注意辨别商品的真假和质量,学会理性消费,不要轻易购买、急于求成,以防止受到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完)

 
(责任编辑: 张月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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