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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战”究竟让谁“很受伤”?
www.gz.xinhuanet.com  2005年09月18日 09:14: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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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缺乏监管,任运营商自行展开价格战,最终受害的只能是广大的消费者。”某著名电信咨询机构中国总裁王煜全日前告诉记者。在广大消费者热切期盼电信资费降下来的背景下,这位总裁的话的确语出惊人。

    为什么“价格战”这个一般竞争领域司空见惯的战术到了某些领域就贴上“洪水猛兽”的标签呢?用最浅显的辩证逻辑来判断,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对价格战,起码首先应区分一般的价格战和恶性价格战。一般而言,降价是老百姓所欢迎的,也是运营商的一种有效的市场竞争手段,而恶性的价格战的确是饮鸩止渴。那么,我们的专家怎么屡屡打着“消费者利益”的幌子,屁股却坐在企业那边呢?到底谁在害怕“价格战”?

    请注意这样一个细节:日前,信息产业部出人意料地在电信资费政策上扔下重磅炸弹,将多项电信业务的定价权交出,允许运营商在最高限价之内自由叫价。放开价格自然就有价格博弈,谁也无法规避,而价格博弈的结局大抵是降价。当年“小灵通”这条鲶鱼一猛子“扎”进“价格铁桶”的电信市场,也同样让某些利益集团犹如当下一样不自在。因为降价“降”的必然是利润空间、而被逼迫着“升”的却是管理和技术。“价格战”把生死抉择的压力和动力一起装进了竞争者的口袋。

    再回答一个关键的问题:“价格战”真的让消费者“很受伤”吗?我看未必,现在电信领域中真正的竞争已经是同一市场中几种不同技术之间的竞争。只有竞争,才有向上的动力,通过价格杠杆的敏感性,传递给电信商更真实的市场需求不比死板的价格更有针对性吗?消费者以更低廉的价格购买到价廉物美的商品和服务,“伤”在何处呢?更何况咱们还有宏观调控部门,恶性的价格战一旦出现,自然会有相应的法律和机构去约束管理。

    专家动辄喜欢谈国际惯例,我们就来“知己知彼”一下吧:国外发达地区人们用于电话消费的金额不到收入的5%,而我们则达到了8%—10%。所以,电信资费的下调是大势所趋:对用户来说,选择方式更多、价格更加透明;对运营商来说,参与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是其无法回避的。其实,价格的变化表面看是资费管理的问题,实际上是电信市场竞争格局、产权制度、管制能力等一系列深层次问题的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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