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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司法管理机制,提高法院管理水平,建“规范型法院”。贵阳中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赵军认为,审判机关尤其要做规范管理的表率,不断健全内外部监督管理机制,为全力维护司法公正提供组织保障和纪律制度保障。为此,贵阳中院建立和完善了案件流程管理机制、案件质量评查机制、违法审判追究机制、岗位目标考核机制等一系列内控机制。如对于长期存在的法律文书质量不高问题,代理院长赵军认为这关系到裁判的公信力和人民法院的整体形象,下决心重锤治理法律文书差、错、漏现象,提出“决不让有差、错、漏的法律文书带出法院”,8月初推出由院长、政治部主任、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对法律文书出现差错的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制度,并在次月邀请媒体记者旁听,现场监督。该制度推行仅一个月,贵阳中院的法律文书差错率就下降了9.86个百分点。为确保案件质量,贵阳中院从8月1日起,将案件质量评查管理由原来的研究室改设在院纪检监察部门,选调三名法官专门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并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纳入干部考核管理范畴。另外,贵阳中院还将庭审过程搬上电视屏幕,进一步实现审判公开,在普及法律知识、扩大审判案件的社会效果的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庭审活动的规范化。云岩区法院坚持每月一次的发回重审、重大改判案件质量听证制度,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逐月考评、兑现奖惩,开阳县法院也开始完善绩效考核管理的具体内容,细化量化指标,建立干警业绩档案。
树立公平正义理念,争做知识型法官,建“学习型法院”。只有培养高学历、专业化、复合型的法官队伍,才能有效确保司法公正和审判水平。全市法院积极鼓励干警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改善法官知识结构,对干警学习、培训提供各种便利。目前,全市法院共有干警955人,有大学学历564人,占总数的59%,硕士以上学位21人,占总数的2.2%。8月初,以“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时代特色法院文化”为主题的贵阳法院文化建设活动正式启动,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三项活动为主题,贵阳市法院系统举办了演讲大赛。贵阳中院邀请清华大学博士生导师张卫平教授作了一场题为“现代司法理念与诉讼法理论”的专题讲座,就审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研讨,努力提高法官正确裁判案件的能力。不久前,贵阳中院建立西南政法大学教学实习基地,为今后邀请重点高校的知名专家、学者为全市法官开展学习、培训畅通渠道。9月底,贵阳中院还与贵州省青年法学会联合召开研讨会,为明年6月1日实施《企业破产法》做好理论和实践准备。为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贵阳中院将花溪区法院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详解社会主义荣辱观的40条《法官行为规范》在全市法院加以推广。修文县法院强化审判业务学习培训,定期召开业务交流会、上诉案件质量分析座谈会,还在审判委员会实行专题业务学习制度,加强对法律适用的研讨力度。白云区法院不断完善调研制度,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使其更好地为审判工作服务。
进一步增强法官队伍拒腐防变能力,廉洁办案、公正司法,建“廉洁型法院”。法院是各种社会矛盾的集散地,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各种腐败因素的干扰,贵阳中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赵军就任时公开表示自己要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要求全市法院的法官一定要正确行使好手中的权力,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全市法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实施纲要,切实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范法官与律师之间的相互关系,防止不正当交往。普遍推行廉政保证金制度,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着力抓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工作,提高全体干警的廉政意识。采用电脑自动分案,减少分案环节人为因素,避免了人为干预分案可能产生的“暗箱操作”。不断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和超期执行案件监管制度,以摇号方式选择评估、拍卖机构,严格执行被执行人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等制度和中止、终结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并加大其间纪检监察工作的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究,确保两级法院干部队伍不出问题和少出问题,始终保持和积极创造一种蓬勃向上的氛围,为贵阳市的审判事业作出出色的成绩和贡献。
树立人本理念,建“和谐型法院”,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法律保障。构建和谐社会是党在新时期提出的重要任务和奋斗目标,也是人民法院民事审判、调解工作追求的终极目标。全市法院在审判指导思想上高度重视诉讼调解工作,及时转变观念,建立健全诉讼调解机制,积极探索诉讼调解新方法,认真落实肖扬院长“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讲话要求,把诉讼调解工作贯穿于民事审判的每一个环节,将调解结案作为审结民事案件的第一选项。为加大民事案件调解率,贵阳中院制定
“全市法院调解办案标兵排行制度”,对调解办案标兵排行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年终由中院组织考核、评比和奖励,在全市法院掀起“人人重视调解,人人争当调解标兵”的热潮,充分调动和发挥民事审判法官做好调解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民事审判法官增强和提高调解的意识、能力与水平,使民事审判取得最佳的社会效果。开阳县法院提出本着“能调则调、该判则判、判调结合”原则,运用有的放矢、主动引导两项策略,利用审前、审中、审后三个时机,改进调解机制,提高调解成功率。近日,贵阳中院还推出向当事人分发《法官进言》新举措,从受案开始就送上一份《法官进言》,通过介绍诉讼调解的基本原则、方式方法和诸多裨益,以理性的分析和诚挚的劝导来建议进入法院诉讼的当事人选择诉讼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使当事人从内心认同调解、乐于调解并得益于调解。清镇市法院将调解方式运用于行政审判,今年以来受理的9起行政案件均以协调方式解决,收到良好效果。
锐意进取,力争第一,建“发展型法院”。坚持把改革作为发展的动力,把发展作为改革的目的,通过法院改革,不断推进司法事业的全面发展。贵阳作为省会城市有着自身的区位优势,更有着相对优越的硬件设施和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为人民法院的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目前,贵阳中院的信息化建设在全省法院走在前列,已实现人手1台电脑,每位法官均拥有个人的现代办公平台,院内使用局域网,会议材料、简报、文件等尝试无纸化流转,不仅实现了电脑自动分案、利用局域网进行案件流程管理和监督,建立互联网站,实现远程网上立案。贵阳中院还大力提倡“法律文书网上行”活动,力图通过信息化水平的提高来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审判公开。2006年底,市中院将完成与10个基层法院、25个人民法庭的三级联网,建成数据、图像、语音三网合一的信息化平台,连接全国各级法院信息系统的专用计算机网络也将正式开通。贵阳中院将通过加快信息化水平,进行“发展型”法院的建设;通过普及电脑及信息知识,进行“学习型”法院的建设;通过信息化管理,实现“规范型”法院的目标。全市法院还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的部署和要求,巩固“一五”改革成果,全面落实各项改革措施。改革和完善审判组织和审判机构,重点改革审委会制度,积极探索研究审委会委员的人员构成,认真思考专家型委员的选拨、任用、管理机制。改革民商事以及行政案件的审判监督制度,认真解决“申诉难”、“申请再审难”以及“重复再审”等问题,切实冲破多年来形成的“无限申诉、无限上访”的怪圈。要改革和完善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重点是在深化执行权运行机制和建立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上取得明显进展,保证及时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刘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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