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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市场应引入机构投资者
新华网 (2003-04-14 10:00:44)
稿件来源:汉唐证券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李扬昨日在“2003年首届企业债券年会”上说,上市公司、信誉好的商业银行由于公司治理结构较为完善,人们更希望它们成为债券发行主体,至于证券公司发债,应以谨慎为宜。他同时强调,未来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重点之一应是引入机构投资者。

  李扬说,发行债券对企业提出的诚信条件比股票要高,在目前我国信用体系较为缺失的情形下,上市公司由于改制上市、公司治理较为完善、信息披露较为透明,更适宜成为发债主体;国有商业银行发长期债,补充其次级资本,有利于改善其资产结构;证券公司则由于其资产易受市场波动影响、其投资价值难以确定等因素,发行债券时应谨慎为宜。

  对于未来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重点,他认为,应当从以下方面着力推动:一是企业债券的制度建设,包括法律建设;二是包括所有类型企业在内的治理结构的改善;三是发行市场化改革,放松审批、放松规模管制、取消用途限制、加强信息披露;四是推进企业债券利率市场化;五是包括评级机构的中介机构的发展;六是交易市场的发展,其中场外交易的发展应是一个重点;七是需要引入机构投资者,推出债券基金、放松保险公司及社保基金等投资债券的比例限制;八是推动产品创新,特别是要允许以资本运作为筹资用途的企业债券的发行;九是加强监管,监管部门应更多地创造条件、制订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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