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社会工作部与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贵州省学校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学校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试点,旨在推动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有机融入教育工作,助力更好铸魂育人、立德树人。
学校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试点,是健全“五育并举”育人体系、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试点通过引入专业社会工作理念与方法,聚焦学生成长发展需求,构建“家校社”联动的支持网络,有效预防和应对校园适应、人际关系、情绪管理、生涯规划等方面的问题。
首批试点在全省遴选了6所中小学校展开,试点学校将配备专业驻校社工,围绕推动学校建立健全服务制度体系、推动改善“家校社”环境、提供精准个体服务等重点内容开展专业服务。(记者 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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