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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膜再利用!南明区废旧农膜规范化回收网点启动仪式举行

2023-08-10 19:53:22  来源:南明区融媒体中心

  8月8日,南明区废旧农膜规范化回收网点启动仪式在永乐乡永乐村举行,旨在进一步健全南明区农用薄膜回收网络体系,加快构建处置废旧农用薄膜长效机制,防止农膜残留“白色污染”,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活动当天,记者看到有不少村民拉着自己回收的废旧农膜来到永乐村废旧农膜回收示范点进行以旧换新。据了解,为鼓励南明区广大农户和经营主体适时积极地将废旧农用薄膜清理出田间地头、清洁农田,南明区分别在永乐乡永乐村和干井村设置了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对将分拣过石头、秸秆、土块的废旧农用薄膜交至回收网点的农户和经营主体实行废旧农用薄膜回收激励,采取“以旧换新”“以膜换膜”的方式,经网点回收人员二次分拣去除杂质后,在网点按照废旧农用薄膜6公斤换取加厚高强度地膜1公斤的标准,采购厚度≥0.015mm的加厚地膜1.6吨(参考国家农业农村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技术指导意见》中加厚高强度地膜标称厚度不小于0.015mm的推广指导意见),在各回收区域内,选择覆膜面积回收数量较大、且具有积极性的种植主体,集中开展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示范。

  活动现场,来自南明区农业农村局的农艺师王琴还以“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乡村生态振兴”为主题,围绕科学选膜、合理覆膜、及时揭膜和有效回收等内容开展技术培训,从地膜残留对土壤、农作物、环境等产生的影响、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为现场村民进行了详细讲解,让村民认识到地膜残留对土壤产生的影响,提高大家废旧地膜回收的意识。

  “以前我们使用农膜没有回收习惯,都是选择焚烧或者随意丢弃,不知道这随手一丢还有可能触犯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农用薄膜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农业投入品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如果不及时回收,对环境和农作物造成的影响也是巨大的,真的要自觉行动起来了!”现场培训的村民们互相讨论着,意识到了废旧农膜回收的重要性。

  接下来,南明区各有关部门将继续大力推动废旧农膜回收力度,积极谋划项目,强化项目宣传与带动,聚焦重点覆膜区域、重点覆膜作物和关键环节,从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建设、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建设、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等方面协同发力,有序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为爽爽贵阳农业绿色发展贡献力量。

  区直有关部门及永乐乡各村村民代表参加。(金方椿)

[责任编辑:邓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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