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安排,省委第五巡视组自2018年11月1日起,对凤冈县开展为期30天的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视对象
凤冈县委和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巡视内容
巡视的主要任务是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重点监督检查被巡视对象以下情况: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 重点检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 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 重点检查领导干部担当作为、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 重点检查整治“四风”情况。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 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反映领导干部其他方面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要问题线索,也属了解掌握范围。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置联系箱、邮政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短信手机、电子信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地点:省委第五巡视组信访接待室(凤冈县信访局一楼);
(二)设置5个联系箱。分别放置在县委大院大门口、县人民政府办公楼一楼大门口、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门口、县信访局一楼门口、龙泉镇政府办公楼门口。
(三)举报电话:0851-25226486(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四)短信手机:13118505337;
(五)电子信箱:gzswxswz@163.com;
(六)邮政信箱:共青路邮政信箱。
根据巡视职责,省委第五巡视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视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共贵州省委第五巡视组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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