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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莹、曹霁阳
哈尔滨市民汪先生在一家游泳馆游泳后,发现存入更衣柜的名牌手表丢失。汪先生认为馆方有赔偿责任,而对方拒绝赔偿。游泳馆一位经理满腹委屈说:“只要客人说丢了贵重物品我们就得赔偿,这生意还能做吗?我们在更衣室里贴出了‘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的提示,该做的我们已经做了。”
眼下,很多酒店、商场等服务场所都出现了“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本店概不负责”“免费停车,车损自负”一类的提示。然而,当消费者财物发生损失时,酒店凭借所谓“损失自负”的“店堂告示”就可以免除一切责任吗?发生在沈阳市的一起典型事件,引起了各方关注。

酒店住宿车内物品被盗
消费者柯先生,大连普兰店人,因送孩子到沈阳读大学,今年8月27日到沈阳丽阳国际饭店投宿。
“我在保安的指引下,把车停放在饭店正门右侧10米处的指定泊车位。下车时,我问保安是24小时看车吗?保安回答说是。听到这样的答复,我们把为孩子准备的衣物、生活用品、数码产品和部分现金放在了车内,价值约1.5万元。”柯先生说。
第二天一早,柯先生与妻子准备送孩子去学校报到,发现自己车辆后备箱被盗,当即报案。
该饭店监控录像显示:这起盗窃案发生在早晨5点10分,几名嫌疑人只用了10秒钟就打开了车门,车辆的报警灯闪烁,嫌疑人躲到路旁公交车站假装等车,后分两次盗窃,也都引发了报警器的鸣响和车灯的闪烁,但饭店保安人员无人到达现场。
这起案件给柯先生一家带来了难以言说的伤害,“孩子从异地来沈阳上大学,本是件好事,转眼变成了祸事,让孩子对这个即将读书四年的城市产生了很大的心理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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