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打掉何明华恶势力团伙
这伙人长期敲诈勒索欺压百姓
贵州都市报讯(方勇)
昨日,记者从省“打黑办”获悉,贵阳市公安局“打黑队”和开阳县公安局经过两个月的缜密侦查,一举打掉了长期在开阳县欺压、残害百姓的何明华恶势力犯罪团伙。
据警方介绍,2005年以来,40岁的开阳县南龙乡人何明华先后纠集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人员何东升、唐光伦、宁义其、宋帮银等人,在开阳县、瓮安县实施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多种违法犯罪,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2006年7月12日,开阳县某文化娱乐公司电玩城开张营业。何明华指使何东升、唐光伦、宁义其、宋帮银等人到该电玩城无故干扰客人正常娱乐,并辱骂客人及工作人员,对该公司进行公开威胁,向该公司强行索要每月2.1万元的保护费。该公司管理人员迫于其威胁,从2006年7月至2008年6月期间,每月中旬按时向何明、何东升等人交纳2.1万元的保护费,至今共计涉案金额为人民币50余万元。
2008年4月,该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唐光伦闯入该电玩城经理杨某某办公室内,以杨某某在喝酒时得罪了其兄弟为由,进行敲诈勒索,扬言让人砍杀他,杨某某被迫交给唐光伦现金2000元。
2005年10月13日,磷福公司在瓮安县玉山镇大坪村的吊井湾磷矿同当地村民因占用土地补偿款问题发生纠纷。何明华伙同宁义其、宋帮银等人到吊井湾磷矿,将当地5名村民打伤。经鉴定1人轻伤,4人轻微伤。
2007年6月,龚某某同谭某某发生矛盾。谭某某请何明华等人吃饭,请求帮忙报复龚某某。当天晚上,何明华伙同唐光伦等人窜至龚某某开设的理发店内,肆意打砸理发店的物品,同时对龚某某进行殴打,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7170元,龚某某被打成轻微伤。
目前,警方已将团伙头目何明华及5名骨干成员移送起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