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讯(沈祖宣)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规范和完善我省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建立体现科学发展的科学考评机制,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进一步把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最近,省委组织部下发了《贵州省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分析评价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试行)》)。
近日,省委组织部召开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分析评价工作协调部署会议,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分析评价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此举标志着自2008年开始,我省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分析评价工作将形成制度化,每年进行一次,定期开展。
定期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进行分析评价,是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开展干部考核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体现了省委创新干部考核工作、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决心,对加强市、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推行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分析评价工作,有利于引导和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真正把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积极探索我省实现科学发展之路。
会上,省委组织部、省统计局负责人就开展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实绩分析评价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考核指标体系构成、计分方法进行了说明,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并提出工作要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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